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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是什么意思(夫妻一方担保,另一方需要一起承担吗?)

日期:2025-03-29 02:33:43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

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该行为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两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既没有夫妻共同举债的合意,其目的不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夫妻也没有从该行为中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